刘淑珍
职称:
简介 About:
刘淑珍,女,北京人,中共党员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。
学习经历:
1987.9至1990.6中共延安地委党校党政管理专业
1988.9至1991.7全国法院法律专业大专毕业
工作经历:1968.12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黄章公社下草地大队知青
1971.11至1981年招干洛川县洪福梁公社、米牛公社、永乡公社、七基公社干部
1981.12至1985.2洛川县法院审判员、副院长
1985.3至1991.1延安市法院副院长
1991.2至2001.11丰台法院干部
2005加入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至今。
刘淑珍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,具有丰富的人生阅历、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以及大量的办案经验,办理过大量经济合同纠纷、房地产、医疗事故、交通事故、婚姻继承、劳动争议、刑事辩护等案件,为企事业单位、个人担任常年法律顾问。
刘淑珍律师在承办案件,担任法律顾问或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过程中,努力运用法律、智慧、经验、谋略、诚信和技巧,为委托人或法律顾问单位竭诚服务,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。重视证据收集,无论是刑事还是民事,在调查取证中善于实现证据的从无到有,从不利到有利,想当事人之所想,急当事人之所急,把当事人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,“受人之托忠人之事”,忠于法律,忠于当事人。